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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督查新疆高校毕业生来泰岗位实习情况

2012-10-19 浏览次数:
  10月18日上午,由省人社厅、教育厅、公安厅组成的督查组来到我市,督查第二批新疆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情况。

  据了解,9月初,新疆普通高校毕业生17名学员来到我市,其中少数民族14名、汉族3名,在我市进行为期半年的岗位实习。我市认真制定了新疆籍高校毕业生来泰实习整体预案,细化分工,落实专人负责。根据17名学员所学专业和培养专业,由济川街道办落实实习岗位,对照“一对一”的要求,明确了素质较高的科室负责人担任指导老师,并从吃住行等方面做好后勤保障。我市的做法受到省督查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