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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及全国青少年计算机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1-11-16 来源:泰兴教育网 浏览次数:

苏教考社〔2011〕5号

各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中英教育测量学术交流中心下发的《关于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2011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试交函字〔2011〕4号)和《关于全国青少年计算机考试(YNIT)2011年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试交函字〔2011〕5号)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以下简称NIT)和全国青少年计算机考试 (以下简称YNIT),做好2011年上述两项证书的报名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试内容
  (一)考试时间:2011年NIT和YNIT全国统考时间分别安排在上半年的3月19~27日、6月18~26日,下半年的9月17~25日、12月17~25日。为了规范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市须在上述时间段内安排组织考试。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段内开考、且单次报考人数超过200人的,可向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其他时段进行考试。
  (二)考试内容: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中英教育测量学术交流中心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现制订我省2011年NIT 和YNIT考试计划(附件1、附件2)。各市考办及各NIT(YNIT)考点应根据考试计划做好宣传、培训和考试工作。
  二、考前事项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NIT及YNIT上半年3月份考试的报名工作已截止,6月份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30日;下半年9月份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31日,12月份考试的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原则上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对象及地点:(1)已参加NIT或YNIT培训的考生在相应的NIT及YNIT考点办理报名手续。(2)还未参加NIT或YNIT培训的考生可在各市考办或其指定的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要求:(1)参加NIT考试的考生报名时需持身份证或军官证,现场采集照片,并在考点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表》上签字确认。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军官证)参加考试。(2)参加YNIT考试的考生报名时无需照像或交照片。为了保证能够顺利领取奖牌,各考点除按要求采集必要的信息之外,还应准确登记考生的身份证号,对于已参加过YNIT考试的考生要为其登记以前考过的准考证号。
  4.各市考办及NIT、YNIT考点必须使用规定的报名系统做好报名工作(NIT通过在线报名网站http://59.151.28.177:8095/sged01reg/signupenter/default.aspx进行报名,YNIT使用单机版少儿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保报考数据的准确完整。NIT及YNIT考试的准考证暂时仍使用系统自带的打印程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申请考试
  各考点在报名截止后应向市考办申请组织考试,得到批准后,及时将数据向市考办报送并通过“http://jsnit.njut.edun”网站进行在线数据传送。市考办将各考点的报考数据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申请组织考试(见附件3之表一、表二)。
  (三)填写表格
  各考点在组织考生考试前,每NIT考生每模块应按规范表格填写《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过程式考核表》、《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作业设计评价表》各一份,并请已获得NIT资格认证的教师签字(盖章)确认。每YNIT考生每模块必须按规范填写《过程式考核表》和《作业设计评价表》各一份(其中“操作基础”模块仅需《过程式考核表》),并请已获得YNIT资格认证的教师签字(盖章)确认。NIT(含YNIT)考生的作业设计作品电子文档应汇总刻录以供审阅。接受社会考生报考的考点也应对考生完成上述考前评估要求。上述规范表格可在江苏省NIT技术服务网中下载(http://jsnit.njut.edun)。
  (四)教材供应
  NIT及YNIT教材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发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全省的征订、采购,到书后由各市考办向考点或考生供应。各市将汇总后的NIT(含YNIT)教材征订单(附件4)交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考试服务中心,如无特殊情况在20个工作日内供书。如遇全国教材版本调整,将以新版本为准。
  (五)加强安全保密工作
  1.各考点要认真学习《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管理规则》、《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上机考试考务规则》、《考生守则》和《监考人员守则》,严格按照《江苏省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含YNIT)工作流程及规范》(附件5)的要求,认真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
  2.为保证国家考试的信誉和质量,各市必须坚决贯彻《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精神,加强对试卷运输、保管、使用中的安全和保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各类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3.各考点应加强考试领导,成立考试领导小组,由考点负责人(院校分管领导)任组长,考点主考任常务副组长,全面负责考试期间考点的各项工作。要选派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监考老师。凡参与培训活动的教师不得参与考试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4.考前各考点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严格遵守考试的有关规定,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考中事项
  (一)考试期间各市考办及各考点必须有专人值班,并制订考试应急预案。各考点遇到问题应及时上报,且须将机考数据在服务器上备份并保留6个月备查。
  (二)凡在县(市、区)设立的考点,考试的各项工作必须在当地考办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四、考后事项
  (一)考试结束后,各考点须将试卷、考试系统盘、考试素材盘、加密狗等下发的考试资料以及考后产生的考场记录表、缺考名单、实考情况统计表(附件3之表三)、《过程式考核表》、《作业设计评价表》等书面材料和考生信息库、题签考核结果文件、作业设计文件等,按指定目录结构整理后刻成光盘(机考结果文件(*.ed)由考点保留6个月备查),上交市考办集中报送至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
  (二)做好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工作。各市在接到相关通知后应及时到省教育考试院履行交接手续、领取证书并向考点下发。各考点在拿到证书后要及时向考生发放,并提醒考生妥善保管证书。
  (三)各市应加强对NIT及YNIT考点的动态管理。对一年内未能开展培训及考试工作的考点,各市要查明原因并帮助其解决遇到的问题。如需取消其考点资格,市考办须说明原因并报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
  五、关于证书及奖牌
  (一) NIT依据不同的培训内容,将所开考的模块分为基础应用类、专业应用类及专业类。考生经过过程式考核、作业设计及上机考试三个环节考试,都合格后方能取得NIT单项模块证书。取得相应类别中3个(或以上)模块证书的可获得初、中、高级NIT证书。初、中、高级NIT证书的申报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需要申报的考生在当地考点登记,各考点汇总后填写NIT等级证书申报表(附件6)交市考办,各市在每年的4月底前交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统一汇总后于5月底前上交中英教育测量学术交流中心,等级证书6月底前下发给考生。
  (二)YNIT分模块进行考试,根据培训目标的不同共开设16个模块,划分为三个层次:基础层、提高层及特长层。YNIT采用奖牌制度,奖牌的申请办法采用学分制:铜牌6学分、银牌12学分(至少获得提高层的1个模块证书)、金牌16学分(至少获得特长层的1个模块证书)。所有申请奖牌的考生必须已获得操作基础模块证书且所有模块证书上的上机考试成绩和作品成绩均在3分以上(含3分)。根据中英教育测量学术交流中心的要求,YNIT金、银、铜牌每年申报一次,需要申报的考生在当地考点登记,各考点汇总后填写YNIT奖牌证书申报表(附件7)交市考办,各市在4月底前交省教育考试院社会考试处,统一汇总后于5月底前交中英教育测量学术交流中心,奖牌证书6月底前下发给考生。

附件:
1.
2011年NIT考试计划.doc
2.
2011年YNIT考试计划.doc
3.
NIT(YNIT)考务工作时间安排表(含表一、二、三).doc
4.
NIT(含YNIT)教材征订单.doc
5.
江苏省NIT(含YNIT)工作流程及规范.doc

6.NIT等级证书申报表
7.YNIT奖牌证书申报表.xls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