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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期(2009年4月13日)(市质监局)

2009-04-13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泰兴质量技术监督局服务承诺

 

    【部门简介】

    泰兴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泰兴市质量、标准化、计量工作和锅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并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质量监督、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认可工作;组织依法查处违反质量、标准化、计量法律、法规的行为;综合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气等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和安全监察工作。局内设办公室、标准化科、质量管理与认证科、计量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质量监督与食品科、行政许可服务科7个职能科室,下辖稽查大队、计量所、质检所、情报所4个事业单位,在职职工77人。泰兴市于2006年在泰州市范围内率先被授予全国质量兴市活动先进市称号。

 

    【服务承诺】

    1.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否决事项报告备案制等制度,全面公开行政许可事项、许可项目、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结果、办理负责人、监督电话等内容。

 

    2.取消国家、省、市局统一要求之外的所有审批项目,保留的审批项目统一归并至行政许可服务科集中办理。企业代码证书随到随办,企业计量检定发证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种设备安装开工手续资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办结。

 

    3.对列入全市工业重大项目企业涉及到的行政许可事项做到特事特办,优先服务。

 

    4.推出免收集贸市场、村级社区、学校卫生站(室)在用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费,计量人员下厂交通费和检定设备运输费,减半收取年内新办企业计量检定费用等十项减免措施。

 

    5.承诺帮助企业查询国内外标准信息、指导企业进行计量器具安装、调试、选型、为企业提供打假维权等十项免费服务。

 

    6.建立24小时打假举报投诉受理制度,案件办结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处结果。

 

    7.无正当理由不进入企业检查,对行政相对人无主观故意,违法情节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产品标识不规范、监督检查的产品检验轻微不合格等10种违法行为,实行“首查不罚”,以“稽查建议书”等方式督促企业整改。

 

    8.严格执行国家质检总局“五公开,十不准”规定、省质监局“六项禁令”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规定,实行“一次投诉查实待岗,两次投诉查实下岗”制度,坚决杜绝吃、拿、卡、要、报等不良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