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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券牵出的商家内盗大案

2006-02-17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在泰兴市城区的闹市区,有一家主营高档烟酒、食品和日用品的商店,年关将近,络绎不绝的顾客使该店的生意显得格外的红火,元月8日中午,该店烟酒柜台又做了一笔“大生意”——两位市民用该店的印制的购物券兑换了价值1.7万余元的数十条中华、南京、苏烟等品牌高档香烟。

    同日下午,这家商店的经理王某无意中从一个熟人那里听到了一则消息:该店营业员吴某(化名)的两个邻居在店里,买了价值17000多元的名烟,不是用现金而是用购物券结算的。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作为经理的王某很清楚,购物券是中秋节前印制的,每张的面值两百元,曾少量赠送给业务往来比较频繁的单位,一个单位最多也就十几二十张,使用范围只限于本店,而且必须每张购物券都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才生效,很少对外发售。再者说,超过千元的兑换要有值班店长审核把关,所以一次性能拿出近百张,价值近两万元的购物券换取高档名烟的情况根本不可能发生。越想越觉得可疑的王经理最终拨通了泰兴市公安局鼓楼派出所的电话,将心中的疑惑告诉了值班民警。

    民警随即找到王经理,对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详细询问,初步判断极有可能是内部人员作案,而两位前去兑换物品的市民其实根本不知情,只是替别人跑腿的,但这些购物券是什么时候丢失的,到底还有多少购物券没有兑换等情况一时难以查清。

    次日早晨,商店刚开门,民警就来到店内,请事发当天的当班营业员仔细回忆当时的情景,提取了用于购买高档名烟的部分购物券样本,并决定从购物人开始查起,循线追踪,顺藤摸瓜。

    经过一个上午的紧张走访,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吴某。据两位用购物券换取高档名烟的市民反映,现年45岁的吴某和他们是邻居,8日中午,吴称自己有事,不方便去店里兑换商品,请他们帮一下忙,主要兑换高档名烟,并将一叠购物券给了他们,每张都盖有商店的财务专用章。他们共兑换了硬壳中华牌香烟20条、软壳中华牌香烟10条、2条苏烟以及部分南京牌香烟,用去了17800元购物券,兑换时吴某也曾帮助清点过。

事不迟宜,民警立即以协助调查为由,将吴某带到派出所。面对民警的讯问,吴某没有进行什么辩解就“竹筒倒豆子”,对整个作案过程进行了供述。

    2005年中秋节期间,得知店里印制了购物券后,吴某就蒙生了偷盗的想法。一天中午,轮到吴某当班,他趁他人回家吃饭,办公室门未关的机会,偷偷溜进办公室,从桌上抓了一把没有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购物券。后来,他又多次趁办公室无人之际,拉开会计的抽屉,偷盖了印章,一切都做得神不知鬼不觉。几个月来,吴某见无人发觉购物券丢失的情况,他终于把一直悬着的心彻底的放到了肚子里,决定趁春节前夕,顾客多购物券使用量大的机会,乘乱给自己攒取一笔额外的“奖金”。为了不引起别人的怀疑,他借故请两位邻居去帮助兑换高档名烟,并主动帮助当班营业员清点购物券,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后又用600元购物券兑换了其他日用品,所获赃物被其低价卖给了个体烟酒回收点。

    据参与办案的民警介绍,这家商店平时客流量很大,人员复杂,而该店的办公室就设在店堂内。虽然该店的财会专用章有专人保管,需要赠送购物券时随盖随送,但对于未加盖印章的购物券却散放在办公桌上。而该店放有财务章的抽屉形同虚设,不用钥匙,只要用力往下一拉就能打开,以至于吴某能趁人不备进入办公室拿到数十张购物券,并轻易地加盖到了财务章。内部管理上的漏洞,致使吴某实施盗窃后,在长达几个月的时间里都无人发觉,如果不是吴某在春节前急于兑换商品,恐怕时间再长也不会被发现,损失可能会更大。这起案件虽不复杂,但却敲响了加强单位内部防范,特别是节假日期间商业企业内部防范的警钟。

 

(陆裕顺  毛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