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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娱乐场所公示

2015-12-15 浏览次数:
  本行政机关于2015年12月14日受理 泰兴市壹歌娱乐中心 提出的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日期自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25日:
  申 请 人: 泰兴市壹歌娱乐中心
  场所地址: 泰兴市大庆东路1号银泰购物中心4F-1
  经营范围: 歌舞娱乐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  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备注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胡晓伟 江苏常州  
投资人 胡晓伟 江苏常州  
投资人        
投资人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联系电话: 0523-87712646       传真:0523-87712646
  通讯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文广新局窗口 邮编:225400       
 
 
  公示机关:泰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