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外埠资讯 > 正文

辽宁高院向省政府发送“法治体检表”

2020-07-28 来源:央广网 浏览次数:

  央广网沈阳7月28日消息(记者徐志强 通讯员严怡娜)记者今天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网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日,辽宁高院向省政府发送《2019年度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旨在助力行政机关统一执法标准、完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推动法治辽宁建设。

  年初以来,辽宁高院对全省各级行政机关2019年败诉的2270件行政案件条分缕析,把脉开方。《报告》从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诉能力、行政复议作用发挥、行政机关的诚信意识和自我纠错意识等5个方面归纳梳理存在问题,图文并茂,客观公正,直言不讳。聚焦行政机关败诉问题及成因,《报告》提出了牢固树立法治理念,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重视行政应诉工作,不断提升行政应诉意识和能力;加强司法和执法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行政争议协调中心,形成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的合力;强化行政复议作用,不断完善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等5项对策建议。

  据了解,自2015年立案登记制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辽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持续在高位运行。2019年,辽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3132件,审结11269件。《报告》总结了案件数量体量大、经济较发达地区案件数量较多、撤诉率上升、行政机关证据不足和程序违法而导致败诉的案件占比较大、各地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不均衡等5个特点。《报告》认为,2015年至2019年,辽宁法院年均受理一审行政案件达1.3万件,人民群众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愿望强烈,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从2019年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情况看,沈阳和大连案件数量约占全省50%,这与当地的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各地区依法行政水平息息相关;2019年,辽宁法院一审行政案件平均撤诉率为18.2%,比上一年上升5.8%,表明法院和行政机关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增强;在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因主要证据不足和程序违法而导致败诉的案件约占70%,有些问题在执法过程中看似不大,却是案件败诉的关键问题,是引发当事人不满和质疑的关键环节,是导致行政争议无法化解的主要问题,值得行政机关引起足够的重视;2019年,辽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为933件,出庭应诉率最高的地区和最低的地区相差18%,个别地区严重拉低全省平均值,这与各地区行政机关负责人的法治理念和意识有较大关系。

  《报告》发出后,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司法厅全文转发至各市政府及省(中)直各部门,要求认真对照检查整改,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省法院通过精准、规范的司法统计数据信息分析,准确反映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切实发挥了人民法院司法审查报告“法治体检表”的作用,省司法厅将深入研究报告建议,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考核体系,以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和配套措施落实。

  下一步,辽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还将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专项活动,提升出庭应诉率、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为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

  近年来,辽宁高院将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作为助力法治辽宁建设的重要举措,围绕全省行政机关败诉案件、集体土地拆迁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应诉情况等专门发送司法审查报告,引起省政府多位领导及省直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专门批示、副省长带队到省法院调研座谈、出台相关规定等,法院和行政机关形成良性互动局面,不断推进法治辽宁建设步入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