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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供电滨江所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2013-10-21 来源:中国企业新闻网 浏览次数:

  10月14日,江苏泰兴市供电公司滨江供电所支部组织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给大家以法律和道德的警示,自觉履行“尊老、敬老、爱老”的责任和义务。

  重阳节到来之际,该所支部认真开展“贯彻老年法 造福老年人”为主题的2013年全国 “敬老月”活动,结合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优良传统,组织大家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为大家讲解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目的和意义,还从老年人权益入手,为大家讲解老年人养老的形式、内容、范围和责任。同时,该所还通过传统文化教育,使大家进一步懂得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的支撑点就是一个“孝”字。“百善孝为先”,历来为我们的先人所倡导。我们从小到大,父母要花费多少心血养育我们,父母恩重如山,父母的养育之恩是我们终身报答不完的。如今,老人们满脸皱纹,头发斑白,背影也不再挺拔,到了需要我们尽孝的时候。羔羊跪乳、乌鸦反哺,畜牲都知道感恩父母,何况我们人类?尽孝要尽早,不要以“工作都很忙”而忽略亲情,作为逃避尽孝的理由。子欲养而亲不待,不能当父母老去之后才发现自己忽略了父母,留下刻骨铭心的痛苦和悔恨,不要想着等有钱了再去孝敬父母,他们是等不起的。

  在讨论时,大家感慨,对于现在的老人们来说,他们“不需要什么钱财,不需要什么礼物,只要儿女们能回来看看就好了”。他们需要的是亲情,而时刻陪伴他们的常常是可怕的孤独、抑郁、寂寞。我们要多陪陪他们聊聊天、说说话。“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人世间最难报的就是父母恩,我们应该多点时间陪陪父母。我们孝敬自己的父母,也是对孩子很好的教育,毕竟,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

  通过学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家更加懂得对待老人要知恩、感恩、报恩,必须从我做起,带头营造“尊老、爱老、敬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气。(李新华 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