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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奚爱国同志免职的通知

2006-03-31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人发[2006]11号


市人大各委办,各乡镇人大主席团、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各垂直单位、驻泰单位:
    泰兴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免去奚爱国同志的泰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泰兴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