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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焦国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2006-08-31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政人[2006]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局(公司)、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焦国庆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黄桥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张茂俊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黄桥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林  楠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黄秀峰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叶和林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刘国成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管委会主任;
    董剑东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张建华同志兼任江苏省泰兴虹桥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
    刘  萍同志任泰兴镇人民政府镇长助理(副镇级);
    王网生同志兼任泰兴市公安局督察长;
    蔡  林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兼任的泰兴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曹子清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泰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扣发同志任泰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丁建国同志的泰兴市河海科技工程集团公司副经理职务;
    朱熔华同志任江苏省泰兴中学副校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陈民生同志任泰兴市第一高级中学校长(任职时间从试用之日算起)。
    特此通知。


泰兴市人民政府
二00六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