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委发[组字]40号
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中共泰州市委泰委〔2007〕62号批复精神,经研究决定:
免去徐闻仲同志的中共泰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职务。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泰兴市委员会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