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单位: 接上级通知,2006年“五一”放假日期为:5月1日-7日,共七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5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9日、30日上班。放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
特此通知。
泰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00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