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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廉政公益广告用语、廉政座右铭、廉政文艺作品的通知

2006-05-27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纪发[2006]27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着力营造“以廉政为荣、以贪为耻”的廉政文化氛围,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联合举办廉政公益广告用语、廉政座右铭、廉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廉政公益广告用语征集评比活动
    1、作品要求
    主题鲜明,句式简洁,语言精炼,并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哲理性和文学性。
    2、评奖方法
    组织专家对所征集广告用语进行评比。评选出最佳广告用语奖10个;优秀广告用语奖20个;其余为作品入选奖。
    3、奖励办法
    对获奖作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并将其刊登在《泰兴文化》杂志上。从中遴选优秀作品编入“廉政文化丛书”《警句格言集》。
    二、廉政座右铭征集评审活动
    1、作品要求
    紧密结合岗位实际,言简意赅,具有时代性、哲理性,思想健康,内容积极向上,给人以启迪和激励。 
    2、奖项设置
    从征集的作品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3、奖励办法
    对获奖作品颁发奖金和证书,并将其刊登在《泰兴文化》杂志上。从中遴选优秀作品编入“廉政文化丛书”《警句格言集》。
    三、廉政文艺作品征集活动
    1、作品形式
    诗歌、散文、小说、杂文、随笔、小戏、小品、曲艺、演唱等形式。
    2、作品要求
    构思新颖独特,主题立意深刻,具有时代气息。小戏4500字左右,时间不超过18分钟,小品、曲艺、演唱3000字,均不得超过10分钟。
    3、作品评选
    作品征集结束后,将组织专业人士对应征作品进行审阅筛选,优秀作品将在《泰兴文化》上发表,并编入“廉政文化丛书”《文艺作品集》。
    请各乡镇、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员,精心创作,及时报送。对组织活动出色的乡镇、部门颁发优秀组织奖。所有应征作品一式两份,于6月25日前报送市文化馆文化事业部(文化艺术中心九楼)。联系人:李震霞,联系电话:7654270

中国共产党泰兴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泰兴市委宣传部     
泰兴市文化局        
200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