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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调整分工的通知

2006-08-08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人发[2006]21号

各乡(镇)人大、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
    经主任会议研究,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分工调整如下:
    朱有瑞同志主持人大全面工作;
    鞠俊生同志分管办公室和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工作;
    张伟同志分管法制工作委员会工作;
    常维国同志分管财经工作委员会工作;
    陈培才同志分管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工作;
    丁光明同志分管农村工作委员会工作。
特此通知。

泰兴市人大常委会
200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