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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鼓励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下岗工

2007-06-26 来源:泰州日报 浏览次数:
    本报讯(记者  顾祥忠  通讯员  杨炳庚)本月,泰兴市出台了《泰兴市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明确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贴息贷款,支持此类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促进再就业工作。
    办法规定,享受政策性贴息贷款的对象为当年新增就业岗位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30%以上,且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
    贴息贷款由各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按照吸纳下岗失业人员人均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执行,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且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凡符合要求的企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财政局复核后,贷款利息由市财政承担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