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泰兴网欢迎您!
注册
网络违法举报
|
不良信息举报
|
辟谣
新闻
学思行理论频道
泰兴新闻
聚焦泰兴
先锋e评
视频新闻
外埠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泰兴新闻
> 正文
失地农民参保 政府补贴25%
2006-12-26
来源:泰兴电视台
浏览次数:
大
中
小
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顾之忧,市政府在强化失地农民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的同时,最近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充办法,凡是2005年1月1日后被征地农民,年满16周岁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可参加基本生活保障。对参加基本生活保障的人员按缴费总额的25%给予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