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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出台《优质服务保障黄桥老区振兴司法措施十八条》

2019-08-21 浏览次数:
  (记者 姚翔 通讯员 常志飞)8月16日,市法院召开《优质服务保障黄桥老区振兴司法措施十八条》新闻发布会,市委政法委、黄桥镇、古溪镇、元竹镇、分界镇、珊瑚镇相关负责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相关媒体记者参会。
  会上,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晖介绍了《老区振兴司法措施十八条》的起草背景、起草经过以及预期效果。各媒体记者就各自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黄桥法庭庭长陈立生、员额法官张展逐一进行了解答。
  据了解,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市法院党组决定制定《措施十八条》。
  参与起草工作的同志多次深入田间地头,走访企业,拜访乡贤,与村民、村干部、人民调解员、企业家、行业协会负责人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面对面交流,广泛听取农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心声,了解老区各行各业群众对法院工作的需求和期盼。
  今年六月,市法院邀请老区各职能部门、村居、企业代表齐聚黄桥镇工业园区,召开《措施十八条》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老区特点和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该《措施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