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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税务局:系列政策缓解纳税人资金需求

2020-03-05 浏览次数:

  (记者 蒋凯 通讯员 王婷)“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陆续出台若干税收政策措施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涉及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多个主要税种以及社会保险费等其他非税收入。”3月4日上午,市税务局局长王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些政策措施既有支持复工复产、减轻企业负担的普惠性政策,也有直接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行业的定向优惠政策;政策措施覆盖的对象主要为大中小各类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支持的方式主要为减、免、退、缓相关税费并大力推行不见面服务、大幅精简审核审批程序。
  王勇介绍,从现有统计数据看,部分政策措施已经产生了明显效应。2月份,免除了全市纳税人延期申报申请的相关义务和相应处罚,依法受理并向省税务局上报了52户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涉及税款3155万元。出口退税方面,考虑到不少复工复产出口企业急需退税资金这一“活水”,市税务局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通过远程指导、网络办税、容缺办理等措施,加快审核和退库进度,共为有出口实绩的207户企业办理出口退税9100万元。近期,政策红利连续释放,一系列政策将大大缓解纳税人的资金需求。我省刚刚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住宿餐饮、文体娱乐、交通运输、旅游等行业的纳税人,以及受疫情影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社保费缓缴和减免政策的出台,更是及时呼应了广大企业的诉求。”王勇说,目前,该局已经受理34户企业的缓缴社保费申请,涉及金额149万元。此外,“今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予以免征,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减半征收”的政策,预计将直接减轻我市企业负担3.6亿元。近期,市税务局将对照以上政策对2月份已征收的6469万元社保费予以退还。
  各项政策措施出台后,市税务局将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结合泰兴实际迅速抓好贯彻落实。针对疫情期间纳税人的实际需求,该局还推出了发票申领“不见面、线上批、邮寄送、省心办”的系列举措,2月份以来,免费邮寄送达发票2万余份,从速从宽办理100多户企业增值税发票增版增量申请,通过涉税咨询服务专线累计解答纳税人相关问题200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