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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来我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2020-08-11 浏览次数:


  (记者 蒋凯)8月10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李小敏带领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委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美丽江苏,增强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担当。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陈蒙蒙,泰州市领导史立军、朱立凡、杨杰、周绍泉、徐克俭,我市领导刘志明、孙云、谢红官参加。
  在我市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项目等地,市委书记刘志明介绍了我市相关情况。我市长江沿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程2019年经省政府批准实施,分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湿地生态修复与建设、河道岸线生态修复3大类,可以解决修复区内存在的土地资源损毁、水土流失、河道淤积、水质恶化、湿地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下降等问题,有效改善沿江生态环境,提升耕地数量质量,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检查组一行认为我市长江大保护力度大,生态环境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显著的成绩。
  李小敏指出,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举措。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鲜明的政治性、深厚的人民性、现实的紧迫性、法律的约束性,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按照省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关于深入推进美丽江苏建设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打造美丽中国的江苏样板。要充分认识土壤污染防治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好净土保卫战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为我们防止土壤污染、保护土壤环境提供了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也为这次开展检查指明了方向、明确了任务,根本在于土壤资源要实行“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重点在于加强治理和修复,着力解决好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两大突出问题,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关键在于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等协同联动,在工业、农业、生活等各个领域全防全控,有效切断土壤的各类污染源。要扎实开展好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法律条文和规定落实情况、政府法定责任落实情况、违法行为查处处置情况等,通过检查发现问题、督促解决问题,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法全面有效实施,推动土壤环境质量不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