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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开庭 在家解纠纷

2021-08-25 浏览次数:

  近日,虹桥法庭主动转变线下庭审模式,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刚刚颁布实施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协调双方当事人云上调解、在线解纷,在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我市某户外用品公司,被告是山东省某沿海城市一家售卖泳圈、泳衣等游泳用具的个体工商户。接到法院的传票后,被告犯了难。他向法官助理曹丽反映:暑期正是生意最为火爆之时,如果到泰兴来应诉就要关店好几天,每天就要损失一、两千元的营业额;再加上江苏爆发疫情,出行不便,路途不安全因素较多。
  对曹丽提出的延期开庭的建议,被告更加犯难,由于原告申请了诉前保全,使得被告还房贷的账户被法院冻结,他希望尽快把事情解决,将账户解封。
  线下开庭有困难,又要尽快解决纠纷,曹丽第一时间想到了最高院于今年8月1日颁布施行的《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在征求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曹丽按照有关规定,采取线上庭审方式组织开庭调解。
  在第一次线上调解时,双方当事人先是就发货的数量、规格及价款等进行了对账。被告提出原告所供泳圈、泳衣有破损情况,要求予以扣减,但他没有统计出具体破损数量,也未在约定时间内退回原告,原告不予认可。
  第一次线上调解结束后,曹丽又指导被告整理、收集了一部分瑕疵物品的视频、照片,以及给顾客退钱、换货的截图。但由于被告证据意识不足,其提交瑕疵品情况与所主张的仍有较大差距。
  眼看着还贷日期临近,被告一天比一天焦急,曹丽干脆组建了一个三方微信群,利用中午午休、晚上下班时间在微信群里组织原、被告沟通、协商,遇到微信里说不清楚的事情,再用电话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同意扣减一部分未退货的瑕疵品款项,剩余9万多元欠款被告分两期支付,在支付第一期货款后,原告向法院申请解冻被告的账户。
  在调解方案达成一致后,曹丽当即组织原被告再次登录电子诉讼平台,完善调解笔录,确认调解协议,送达相关文书。
  就这样,相隔八百公里的买卖纠纷,在云上调解、在线上解纷,当事人给了一个大写的赞!(通讯员 常志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