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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7月底前全面完成

2022-05-26 浏览次数:

  5月25日上午,全市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推进会召开,全面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提高全民交通守法意识,减少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文明交通是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近年来,通过电动车综合整治工作,我市城市面貌和交通秩序有明显改观,但电动自行车占道行驶、乱停乱放、交通违法高发等现象依然存在,影响整个城市的文明程度提升。当前,我市正在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交通行为,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创建良好交通秩序,势在必行、十分必要。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全市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必须确保在5月底前完成底数摸排、号牌制作、宣传发动等工作;6月底前全面推进存量电动自行车的登记上牌工作,确保完成率达80%;7月底前全面完成电动车登记上牌工作,确保完成率达100%;8月1日以后将进入常态管理阶段,实现“车要上牌,人要戴盔”的目标,从根本上解决电动车通行无序的交通乱象,引导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

  会议明确,电动自行车应当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未经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及各派出所、交警中队将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未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依法进行查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有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头盔,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加码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