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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试行工程建设项目专家评审费集中支付

2024-01-16 浏览次数:

  近日,泰兴市发布《关于政府投资招标项目评标专家评审费实行集中支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专家评审费支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由市行政审批局会同财政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将专家评审费集中支付范围从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进一步拓展至政府投资招标项目,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专家评审费支付管理制度。

  据了解,根据《通知》,泰兴市将在预算中设立“政府投资招标项目评标专家评审费集中支付项目”,代为支付政府投资招标项目评标专家的评审费,该项目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安排。同时,作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明确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统一支付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的评审费。在项目评标结束后,招标人确定应支付的评审费,提出支付申请;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结合评标现场情况,完成意见签署;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相关财务制度要求,即时完成支付。

  通过实行专家评审费集中支付,一方面,有效解决了个别招标人拖欠专家评审费的问题,维护了专家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杜绝个别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专家评审费的发放,干预专家的评审活动,保证评标活动的独立、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