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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涉水审批实行“多评合一”

2024-03-01 浏览次数:

  日前,市行政审批局与水务部门密切配合,率先推行涉水审批“多评合一”改革,切实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快行政审批提速增效。

  此次改革明确全市行政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编制完成的经济开发区、特色小镇以及其他有必要开展区域水影响评价的区域(需要泰州市级及以上审批的除外),其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和水资源论证事项,可以实行区域水影响评价;未实施区域水影响评价的单个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根据建设业主意愿,推行涉水“多评合一”审批。区域水影响评价由区域管理方将“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合并为“水影响评价报告”;区域外建设项目由项目建设方将单个项目涉及的“防洪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合并编制一个报告,组织一次性审查,统一进行审批。

  同时,对于已完成水影响评价的区域,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和承诺备案制审批,符合区域准入标准的建设项目简化办理;区域外建设项目相关的涉河审批、水土保持、取水许可等事项,审批机关只召开一次审查会,只下达一份审批文件。

  下一步,市行政审批局将在涉水审批“多评合一”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并联合更多部门探索在其他审批领域推广“多评合一”改革,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