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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卫华:创新主动,化身“三种角色”

  张卫华,男,1978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泰兴市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工作科科长。
  他是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者,积极搭建基层村(社区)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载体,成功化解多起信访积案和矛盾纠纷,组织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形成了“党建+乡村治理” “518爱心服务联盟”、乡村治理公约化、情感治理、“双立、双讲、双评”“社会组织+乡村治理”等一批基层治理品牌和模式,此项工作得到了泰州市委常委、政法委孔德平书记的高度认可,相关经验做法在中央政法委《长安》、《民主与法制》杂志发表刊登。他牵头制发了《泰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等文件,《法治工作“一本通”》在全市范围推广。制定了乡镇(街道)、市级机关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履职清单》及专项报告制度,为提升法治泰兴建设水平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共中央政法委《长安》、《民主与法制》杂志发表专业文章3篇,在《新华日报》《泰兴发展研究》发表专业文章3篇,获得泰州市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先后多次被评为“泰兴市综治先进个人”、“泰兴市党建信息调研宣传先进个人”、“泰兴市优秀共产党员”、“泰兴市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泰兴市六五普法先进个人”、2018年“泰州市最美法治人物”,3次获泰兴市委市政府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