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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最美志愿者、泰州市“十行百星”、泰兴最美公益之星提名奖——赵习芳

  赵习芳,女,汉族,1975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习芳用智慧、担当、真情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尤其是关爱保护“事实孤儿”取得了良好成效,先后帮助10余名“事实孤儿”领取儿童福利证及孤儿养育金,其中支持起诉小远申请宣告母亲失踪案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并被写入2018年全省两会检察工作报告。牵头9家单位出台《关于“事实孤儿”关爱和保护工作实施办法》,真正让司法阳光普照弱势群体。央视、《中国青年报》、最高检简报等进行了转发报道。
  2014年8月被泰兴市政府记个人三等功1次;2016年2月被泰州市宣传部表彰为“最美志愿者”;2018年12月被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力资料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先进工作者”。
  奋斗感言:为了中国的明天更加美好,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