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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2012-07-04 来源:泰兴教育网 浏览次数:
  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幼儿园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根据省政府《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及岗位名额
  (一)招聘对象
  2010年及以后毕业未在泰兴市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报考人员需为泰兴市户籍或普通高校入学时为泰兴市户籍。下列人员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2)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 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
  4.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泰兴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非师范类毕业生除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相互通用,取得某一种类某学科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种类本学科及其以下种类相同学科的教学岗位。
  6.师范类综合理科、科学、生物等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小学科学学科岗位。
  7.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三)岗位名额
  各学校招聘岗位见《泰兴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笔试、面试与资格复核、体检、考核、公示、公开选岗、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通过新闻媒体、信息发布指定网站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泰兴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专业参考目录、考试成绩等相关事项均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7日至7月9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泰兴市人才市场(泰兴市济川南路8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资料外,还必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证明形式:户口簿或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普通高校入学时户口迁至高校的证明);
  (2)学历(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书;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4张。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明均为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