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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

2010-03-07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概况】  2008年,市经济环境监察中心以发现和解决问题为重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规范部门执法行为,强化监督检查,优化经济环境,进一步做到服务发展、保障发展、推进发展。

【推进行政服务综合改革】  以打造“审批最简、收费最低、服务最优”地区为目标,深入开展调研,提出行政服务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制定了《泰兴市行政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确定推行行政服务“三三三”工作模式。“三集中”指集中审批、集中交易、集中收费;“三到位”指项目到位、人员到位、监管到位;“三公开”指条件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  年内,制定《泰兴市关于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按照“试点先行、总结经验、滚动实施、全面推进”的思路,在上年试点的基础上,形成完整的自由裁量细则,3月份在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进行全面部署,明确要求各单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信息公开制度等10项配套制度。6月份召开了“全市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工作推进会”,并在泰兴质监局召开“开门审案”现场观摩会。8月份对5家试点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并以泰兴市经济环境机关作风建设第7期《简报》予以通报。10月份,市行政执法检查组又对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推进机关效能监察】  围绕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效能问责机制。市政府出台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重点查纠乱检查、乱摊派、乱罚款等问题。向40多个重点部门集中反馈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下发监察建议书6件,查处典型案件7起,处理11人。

【建立经济环境监测点】 年内,在25个企业设立首批经济环境监测点,负责收集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等方面的情况,掌握经济发展环境中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市纪委、监察局实行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监测点制度,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监测点上报的监测资料实行综合评价,评估行政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予以纠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