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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先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07-07-11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泰委办发[2007]52号

各乡(镇)党委,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委、办、局,各市直单位、驻泰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制定的《关于开展创建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村、先进社区活动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泰兴市委办公室
200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