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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6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

2006-03-24 来源:泰兴网 浏览次数:

 

附件四

机关事业单位收费审核技师申报条件

 

    1、遵守《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中等以上专业学校毕业证书或经专业培训达到同等水平;  

    3、持有会计证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10年以上,有主持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经历:   

    4、有较强的会计理论,熟练掌握会计知识,有解决实际工作中复杂的会计问题的能力;   

    5、具有指导和培训中、高级收费审核员的业务知识和考核其业务工作的能力;

    6、熟悉计算机基础知识,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能运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